文旅部延长保证金补足期限,支持旅行社恢复发展.
央视网“文旅之声”微信公众号消息称,文化和旅游部近日发布了关于延长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补足期限的通知. 当前,疫情防控措施不断优化,旅行社正处于恢复发展的重要时期. 为更好地利用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支持旅行社的恢复发展,文旅部对延长保证金补足期限做出了以下通知: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相关政策的通知》(文旅发电〔2022〕61号)的要求,享受暂退或暂缓交纳保证金政策的旅行社,可以将补足保证金的期限延长至2024年3月31日.
从2023年4月1日起(含当日)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新旅行社,可以申请暂缓交纳保证金,补足保证金的期限为2024年3月31日。保证金管理系统
通过银行担保及保险形式交纳的保证金以及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暂退和暂缓交纳的范围之内.
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深刻认识当前旅游市场恢复发展的阶段性特点,指导相关旅行社企业及时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完成保证金信息变更和备案工作。同时,要督促旅行社依法依规经营,高度重视旅游市场秩序问题,对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要依法处理,确保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不会因保证金政策调整而减弱.
(来源:央视网)
央视网“文旅之声”微信公众号近日发布消息称,文化和旅游部发布了一份关于延长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补足期限的通知. 当前,旅行社正处于恢复发展的关键时期,为支持其恢复发展,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延长保证金补足期限,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通知.
通知要点如下:
延长保证金补足期限: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相关政策的通知》(文旅发电〔2022〕61号)的要求,享受暂退或暂缓交纳保证金政策的旅行社可以将补足保证金的期限延长至2024年3月31日.
新旅行社可申请暂缓交纳保证金:自2023年4月1日起,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新旅行社可以申请暂缓交纳保证金,补足保证金的期限为2024年3月31日.
特殊情况例外:通过银行担保及保险形式交纳的保证金以及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适用于暂退和暂缓交纳的范围.
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当前旅游市场恢复发展的阶段性特点,指导相关旅行社企业及时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上完成保证金信息变更和备案工作。同时,保证金管理系统要督促旅行社依法依规经营,高度重视旅游市场秩序问题,对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要依法处理,确保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不因保证金政策调整而受损。
(来源:央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