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海沧区检察院在处理一起故意伤害案时,采用了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成功保护了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促进了矛盾的解决. 这一制度的应用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新的解决轻微刑事案件的方式.
这起案件涉及到一名化名为老陈的犯罪嫌疑人和一名被害人老李之间的纠纷. 由于一些琐事引发了争执,两人最终动手打了起来,导致老李受到了轻微的伤害. 案发后,老陈自动投案,并表示愿意积极赔偿被害人的医疗费用. 然而,双方对于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导致矛盾无法解决,陷入了僵局。
经过审查,海沧区检察院认为这是一起由人民群众日常纠纷引发的轻微伤害案件。为了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促进矛盾的解决,他们决定启动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解决双方未达成赔偿共识而引发的矛盾调解问题. 检察官向当事人详细介绍了该制度的内容和作用。随后,老陈前往指定的公证处办理了提存手续,缴存了10万元作为赔偿保证金.
考虑到案件的实际情况,在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海沧区检察院依法决定不批捕老陈. 这一决定给了老李一个安心,解决了这起轻微刑事案件和解的难题. 在做出不批捕决定后,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积极协调,老陈和老李就赔偿问题达成了一致,老李向老陈出具了谅解书。最近,海沧区检察院依法作出了对老陈的不起诉决定.
为了推动制度的高效运行,海沧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和区司法局于今年2月印发了《关于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的实施意见(试行)》. 这一跨界联动的工作机制规范了工作模式,并详细规定了工作细则,为制度的应用提供了坚实的支持,有利于保护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今后,海沧区检察院将继续探索,并不断完善优化《关于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的实施意见(试行)》. 他们将进一步加大制度的适用力度,通过刑事和解来促进矛盾的解决,以助推社会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发展.
原标题:首用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巧化轻微刑事案件和解难题。